top of page

小女童軍

「盡責公民大使章」評核綱要

 

小女童軍須完成「個人」、「家庭」及「社區」三部份各項活動或挑戰,並由家長/委任領袖簽署作實。

 

個人

  1. 誠實
    向領袖/家人介紹一個有關「誠實」的故事,並分享其中得着。

  2. 作出決定
    以隊員身份投票決定一件事情,例如:每年的隊伍優秀女童軍選舉、每個月的小隊分工、小隊活動、宣誓典禮之茶點等。

  3. 自律
    訂立並執行一項可持續進行最少兩星期的好習慣,例如:自行收拾房間、自行收拾書包等。

 

家庭

  1. 尊敬長者
    為家中長者/年長親友做一件好事,例如:為長者/年長親友按摩、陪伴長者/親友晨運等。

  2. 共同合作
    與家人合力完成一件事,例如:與父母/親友一起做蛋糕、編織毛衣等。

 

社區

  1. 公民責任
    參與一項社區活動或學校的義工服務,例如:賣旗、賣獎券、慈善活動、清潔運動等。

 

 

查詢

香港女童軍總會

附屬會員部
樂齡女童軍事務處

電話:2359-6886

電郵:

amd@hkgga.org.hk

 

bottom of page